本网讯(通讯员 蒋代银)2012年6月13日,全市琉璃瓦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在雷公镇召开,会上,环保局局长樊勤德同志传达了市委、市政府及市琉璃瓦企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意见,并强调了“四个明确”:
一是明确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琉璃瓦企业专项整治是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需要、是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需要、是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老百姓环境权益的需要、是规避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需要。
二是明确整治的对象、目标和时间要求。全市所有琉璃瓦企业均需进行整治,做到一个不漏、一条线不放,不留死角。任务是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整顿厂区环境。目标是实现烟尘达标排放。于今年九月十五号前三个月时间内,必须将治理设施安装到位并正常运转。
三是明确方法和措施。要求各业主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补办环评手续、迅速组织设备订购、炉窑改造和设备安装,对认识不到位、拒不接受整治的,环保部门将依法从重予以处罚,并进行关闭。
四是明确领导严格责任。此次琉璃瓦专项整治工作在市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并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环保部门将全程参与,搞好服务,无条件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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