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蒋海平)为实现2013年度我市非煤矿山“零事故、零死亡”目标,连日来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开展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一是制定方案,明确验收标准。为了使非煤矿山企业节后复产工作有序进行,市安监局明确节后复产验收程序,制定复产验收标准,规定复产验收内容,明确复产验收要求,凡未经验收或经限期整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
二是坚持标准,强化基层监管。各乡镇安监站对所辖区域内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进行初次验收,通过查方案、查培训情况、查隐患排查台账,看现场的工作方法进行检查验收,乡镇安监站验收合格后,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向市安委会办公室申请验收,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监、国土、公安、工商验收合格后,方可批复企业复工复产。
三是安全教育,提高责任意识。企业在开工前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职业健康、安全规程和管理制度等,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自救互救能力,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职工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是隐患排查,落实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复工复产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的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资金、整改措施及应急预案,整改方案经市安监局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向市安监局提出销号申请,由市安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先整改,再复工复产,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