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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市首例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获减刑
荆楚网 2013-11-27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吴波) 11月21日上午,安陆市召开社区服刑人员减刑宣告大会,对社区矫正人员曾某依法作出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缩短缓刑考验期1年的裁定。这是安陆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首例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获得减刑。

  社区服刑人员曾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安陆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在缓刑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限自2011年9月30日起至2015年9月29日止。曾某在社区矫正期间表现良好,两次得到安陆市社矫办的表扬,特别是2013年4月9日,曾某主动制止了一起群体斗殴事件。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安陆市社矫办关于曾某的减刑建议,调查核实曾某在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情况后,依法作出了减刑裁定。

  曾某在听法官读完减刑裁定书后,情绪十分激动,在表态发言中,他一再感谢社区矫正机构和工作人员对他的帮助和教导。曾某表示今后一定要遵纪守法,做一个守法的良好公民,同时鼓励其他社区服刑人员积极改造自己,争取早日减刑。

  此次减刑大会对社区服刑人员触动很大。社区服刑人员甘某和吴某代表全市社区服刑人员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会以曾某为榜样,积极主动地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监管和教育,争取早日获得司法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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