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安陆市纪委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注重从机制创新入手,强化办案目标、明确办案责任,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严惩腐败的威慑效应不断显现。
强化办案目标责任制。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中心环节,是惩处腐败的有效手段。安陆市纪委完善办案目标责任制,通过对近几年办案的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结合实际,将办案工作进行量化,把查办案件的目标任务分解,不设指标,制定目标,半年一次考评,年终结总帐,实行目标管理。
明确案件主办人负责制。该市纪委落实案件主办人责任制。对每件查办的信访案件,确定一名主办人,案件主办人对所主办案件的质量、纪律、安全负总责,对协办案件人员办案工作负责监督。同时,注重对实名举报人实行调查结果反馈,减少了重复访、越级访,有效地化解了基层矛盾。
落实委局全员办案工作制。该市纪委统一管理、集中调配、机动使用。推行机关全员办案,通过线索集中管理、人员统一调配、任务逐层分解、责任落实到室。通过配齐配强办案力量,实行“人人都查案”的工作机制,从根本上避免了有案查不了和依靠少数人员办案的弊端。建立起以办案室为主、其他各室共同参与的格局。
完善监督考核责任制。该市纪委把查办案件工作纳入工作重点,明确了具体的责任和要求,年终考核时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为提高办案效率,鼓励多办案,办好案,杜绝办错案,不办夹生案,该市将办案奖惩加入考核细则,对办案有功人员给予加分、奖励,对案件失察,办了错案和办案达不到目标要求的给予批评,造成不良影响和情节严重的追究纪律责任。
2013年1月至今,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初核线索188件,新立案141件,结案133件,处分132人,挽回经济损失438.7万余元,办案人员的办案意识大大增强,办案力度不断加大,有效惩治了腐败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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